雷思温 | 现代人的双重起点:笛卡尔的普遍怀疑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古典学研究 Author 雷思温
编 者 按
本文原载《哲学门》(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第34辑),感谢雷思温副教授支持“古典与文明”公号。站在早期现代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发端处,面对共同秩序与权威的崩溃,身处“巨大混乱”的时代(沃格林语)[1],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对以亚里士多德主义为代表的古代中世纪哲学进行了清扫式的怀疑活动,并最终在这一活动结束之后发现并确定了我思,从而奠定了现代哲学的起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则对古代政治哲学和基督教政治神学进行了清扫,并最终迎来主权者的出场,而自然状态学说也因此成为现代政治哲学的重要起点。这两个学说的革命性因素使得它们成为早期现代哲学与政治哲学告别古代中世纪传统的标志性象征,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现代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发展路径,由此成为现代人构建新秩序的双重起点。
一种理解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与笛卡尔普遍怀疑学说具有强烈的相似性。[2] 这种理解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因为它们都着力于摧毁和瓦解传统的哲学-神学以及政治-伦理秩序的根基。过去持之为真与善好的共同秩序,无论这种秩序是以哲学-神学的方式,还是以政治-伦理学说的方式表现,都出现了根本危机。普遍怀疑对于所谓自怀疑者幼年时期信以为真的“信念”和“意见”都不再信任,[3]相应的,霍布斯也认为传统对于善与恶尤其是共同善好的主张都没有准确理解人性以及国家。[4] 因此,有论者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只是把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学说在政治-伦理领域之中应用了一下。[5]
另一种理解是,霍布斯的学说在普遍怀疑学说的基础之上将其进行了推进,从而蕴含了更多的激进因素。[6] 这种理解承认这两个学说源自于共同或者相似的问题意识与思想处境,但是霍布斯对于心灵的非物质性、身心的实在分别、我思的本质首要在于理智、人类心灵拥有上帝观念、我们可以证明上帝不骗人等笛卡尔学说的否定与拒斥显示出霍布斯的学说蕴含了更多的革命性因素。
这两种说法各有合理性,不过或许很难同时赢得他们两位的认同。事实上,霍布斯与笛卡尔似乎都不太看得上对方的学说。笛卡尔在给友人的信中如此评论霍布斯对他《沉思集》的反驳:“我不认为我本应该给那个英国人(霍布斯)更长的回复了,因为他的反驳在我看来如此没有说服力以至于以更长的篇幅回复它们都会给它们太多的重要性了。” [7]这说明笛卡尔对于霍布斯的反驳并没有给予特别的重视。
而霍布斯同样也对笛卡尔非常不满。霍布斯认为普遍怀疑毫无新意,只不过重复了传统哲学的一些怀疑方法,没有太大价值。[8] 霍布斯甚至如此评价笛卡尔:“如果他(笛卡尔)只限定在几何学里面,他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几何学家,但是他的头脑里没放着哲学。”[9]尽管霍布斯在一些地方也提出了一些对于感觉和想象,以及梦醒区分的怀疑,[10] 然而这种怀疑并未构成他的政治哲学的决定性开端,并且这种怀疑进行得也远不如笛卡尔彻底,[11] 因为霍布斯并没有从这种怀疑出发构建出一个独立自存的、非物质的心灵实体。[12]
如果说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只不过是另一种版本的普遍怀疑学说,那么霍布斯为何认为普遍怀疑学说毫无新意?如果说霍布斯对于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学说具有了革命性的推进,那么同样作为革命者的笛卡尔为何对之并不重视?
理解这两种学说的内在相似关系,能够揭示出笛卡尔第一哲学与现代政治-伦理世界的复杂关系,也能够显示出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与现代形而上学之间的亲和关系。但两者之间的差异性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笛卡尔与霍布斯各自学说的独特价值,并且同时能够揭示出现代人在第一哲学与政治-伦理世界获得了怎样的双重起点。
因此,这篇文章试图通过比较这两个学说,在揭示两者相似性与继承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两者的差异性,而这些差异性并不意味着哪一种学说更为激进、更为新颖,相反,这些差异性各自隐含了多种现代人的可能道路,这些相关却不同的道路始终存在于现代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发展过程之中。[13]
笛卡尔普遍怀疑学说与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的相似性与同构性
笛卡尔和霍布斯都表达了他们对于传统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强烈不满。笛卡尔如此评论他眼中的哲学状况:“至于哲学,我只想说这点:根据我的观察,虽然许多世纪以来最优秀的心灵都在研究哲学,但是直到今日为止,没有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不是仍在争论之中,所以也都是可疑的。”[14]除此之外,笛卡尔还表达了他对雄辩术、修辞术、数学、伦理学等学科的不满。以哲学为例,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确定性,所有的哲学问题都处于争论之中,也因此都令人怀疑。面对这种状况,笛卡尔迫切想要寻找到不可怀疑的支点:“阿基米德曾经要求有一个稳固而不可动的支点,用来撬动整个地球;因此,如果我能找到仅有一个东西——尽管是轻微的东西——是确定的和可靠的话,那么我同样也能期望得到很多伟大的东西。”[15] 笛卡尔对于阿基米德支点的追求反过来可以说明之前的哲学家们各执己见,陷入意见之争而没有建造出稳固的支点。
因此,笛卡尔与霍布斯所面对的基本处境非常相似。古代中世纪传统将人逼入了处处怀疑的困境。摆脱这种困境,是现代人自我拯救的根本动因。这一困境揭示出人在新时代无家可归、无可依靠的局面,而就是笛卡尔普遍怀疑学说与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的共同出发点。
一、日常状态的基础:作为例外状态的怀疑与战争
二、自我放逐:我被我自己抛入了危险而自由的处境
三、确定性的初步建立:趋向虚无与暴死的个体
这种例外状态之中的人只能不停在生存与虚无之中来回翻滚,因此这种状态突出表现为恐惧。这种恐惧趋驱使着人从“漩涡”与“威胁”之中逃离出来,寻找真正的基础与支点。对于笛卡尔来说,这个基础与支点就是“我思”的发现,而对于霍布斯来说,这体现为两条关于人性的假设:“一条是人类贪婪的假设,它使人人都极力要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另一条是自然理性的假设,它使人人都把死于暴力作为自然中的至恶努力予以避免。”[27] 也因此,驱使着普遍怀疑与自然状态中的人摆脱这一悲惨局面的动力正是自我保存。
四、不骗人的上帝与主权者:自我保存的真正实现[30]
普遍怀疑学说与自然状态学说从怀疑与战争的起点开始,通过自我解放将例外状态确定为日常状态的开始与根基。例外状态中人对于确定性与安全的渴望导致了我思的发现和契约的订立。而最终,不骗人的上帝与主权者持续地保障了人自我保存的需要,避免了随时重新掉入虚无与死亡的危险,也同时使得现代形而上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建构成为可能。
笛卡尔普遍怀疑学说与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的根本差异性
那么,这两种学说的根本差异性究竟在哪?为什么他们两人彼此都不太重视对方的这一学说呢?
一、从笛卡尔看霍布斯
经历了普遍怀疑的我已经丧失了外部世界的存在,丧失了身体与他人,也因此,我对其余所有事物甚至是对上帝的考察都是通过对我自己心灵的考察而开始的:“现在我要闭上眼睛,堵上耳朵,并且收回我所有的感官……我将与我自己对话,并且更为深入地审查我自己;我以这种方式将试图一点一点地获得关于我自己更为亲密的知识。”[40] 这种我与我自己的对话、我对我的审查、我对我自己亲密知识的获取都是建立在我没有身体、没有他人、没有外部世界的基础之上的。在这方面,相比于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笛卡尔与奥古斯丁主义传统的距离更为紧密。[41]
在这种自我对自我的考察之中,敞开的自我逐步显示出其在日常状态之中被掩盖了的深度。笛卡尔对于上帝的发现与证明不是通过对自然世界与政治-伦理世界的研究而获得,而是不断向自我内部逐步挖掘而获得的。在普遍怀疑以及上帝登场之前,唯一确定的存在者只有我自己,也只有我自己才是一个东西。自我确定性的建立不再依赖于与他人共在的政治-伦理世界。也正是自我对自我的深度挖掘之中,我才逐渐发现了上帝的观念。对一切旧信念、意见的怀疑是我自己完成的,对自我的发现与研究是我自己完成的,就连从自我的小暗箱里突围出去也是我自己完成的。因此,整部《沉思集》都显现出自我与自我对话的特征,全书以第一人称贯穿全文绝非偶然。
2.不可靠的数学-物理世界
这也就说明,对笛卡尔来说,数学-物理世界在普遍怀疑之中根本无力承担新世界的建立工作。与霍布斯在《利维坦》导言之中依照机械化的观念来理解生命、人的被造与国家不同,笛卡尔对数学-物理世界的怀疑与他对我思的确定表明,自我对于自我的发现与理解并不依赖于数学-物理世界,并且要比数学-物理世界更为可靠。
二、从霍布斯看笛卡尔
1.非沉思的激情个体:有肉身、有他人的人性
如果说普遍怀疑之中的我与疯子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我具有理智,而推动怀疑的动力又是我的意志,那么对霍布斯来说,自然状态之中的个体则主要是受激情驱使。[51] 与此相应的是,结束普遍怀疑活动有赖于我对我自己的发现,而这一发现除了依靠意志的推动外,主要依靠我思的理智,疯子并不会确定我思的存在。而结束自然状态则依赖于激情的推动:“使人们趋于和平的激情是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所必需事物的渴望以及通过自己的勤奋获得这一切的希望。”[52] 那么理智在这一过程中是否也扮演一定作用呢?霍布斯肯定了这一点,但是他对于理智的理解也与笛卡尔不同,这种理智的作用并不体现在没有身体与他人的纯粹理智活动之中,而是更多表现为人为了自我保存而进行的符合自身利益的算计。[53]
正是在结束普遍怀疑和自然状态这一点上,笛卡尔与霍布斯对于人性的不同理解造成了他们之间的分歧。霍布斯对于激情的重视使得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著名开篇:“人天生就想要知道”在他眼中也不过是另外一种激情。[54] 虽然有论者认为,笛卡尔的机械论思想为霍布斯建构国家学说提供了必要的前提,[55] 然而普遍怀疑为身心二元论铺平了道路,使得我思可以脱离机械论的世界,自然状态学说则没有做出身心的实在区分,这使得心灵不可能脱离开物质世界。
2.遥远的上帝
因此,我们就能够理解在上帝观念问题上笛卡尔与霍布斯的根本分歧。对于笛卡尔来说,为了保证普遍怀疑所造成的心物两分不至于破坏心灵认知自然世界的确定性,他通过观念学说构建出从上帝观念出发证明上帝存在的道路,而霍布斯则否认心物能够互相独立存在,因此普遍怀疑在他那里是不可进行的,进而霍布斯也没有采纳通过观念学说证明上帝存在的方式。对于感觉和想象十分重视的霍布斯由此并不认为我们能够拥有关于上帝的观念:“对于上帝的圣名我们没有任何观念或形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被禁止以一个形象的形式来崇拜上帝,因为否则我们就好像是构想了不能被构想的东西。”[60] 在这段话中,霍布斯断然否认了我们能够拥有上帝的观念,上帝的不可理解性使得我们不可能在心灵中发现关于上帝的观念与形象。所以自然法本身必须通过拥有武力的权威,而不是我们无法具有观念与形象的上帝(这种意义上的上帝反而会造成纷乱)才能得到保障。[61] 如果说笛卡尔上帝的不可理解性引起了上帝对于心灵秩序的颠覆性,那么霍布斯上帝的不可理解性则使得上帝显得疏远了心灵秩序与尘世秩序。我们不能从心灵中、也不能从外部事物之中找到理解上帝的无限性、独立性的道路,我们也不能探究上帝存在的原因与根据。[62]
从否认我们具有上帝观念出发,霍布斯虽然也认为上帝具有无限性、独立性、全能性,但是这些东西都不能作为上帝证明的基础:“即使已经证明了一个无限的、独立的、全能的等等的东西存在,但并不说明一个创造者存在,除非是有人认为这样推论是十分正确的,即有某个存在者存在,我们相信这个东西已创造了一切,因此世界事实上在某刻是由他创造的。”[63] 这段话很清楚地显示出我们不能通过理智证明创造者的存在,这更多依赖于“相信”。
3.哲学的根基:自然与政治-伦理世界代替非物质的上帝与我思
因此,对政治-伦理问题的关注始终是霍布斯思想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动机。在笛卡尔的哲学之树中,哲学的树根,也即第一部分是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则包含了对上帝、心灵与心灵观念的考察。物理学是树干,医学、机械学和道德学则是树枝。[70]然而,笛卡尔哲学的树根所研究的三个对象都在霍布斯那里遭到了否定:我们不具有上帝的观念,心灵不能脱离身体而存在,身心也不能彼此独立。那么哲学究竟是研究什么的学科呢?
在不同的著作之中,霍布斯对此作出了不同的回答。[71] 在《论物体》之中,他如此定义哲学:“哲学是关于结果或表象的知识,这种知识,我们是通过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它们的原因或生成的知识进行正确的推理而得到的。还有,哲学也是关于原因或制作这样的知识,这是从我们首先具有的结果的知识推论而来的。”[72] 按照这一定义,霍布斯将感觉、记忆与经验排除出哲学的研究对象。[73] 在此基础之上,霍布斯进一步指出:“哲学的主题,或者说它所处理的内容,就是我们能够设想其任何制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物体,这每一个物体,经过我们对它们的思考,我们可以把它们同其他的物体进行比较,能够把它们进行分解和组合;也就是说,就是我们对其制作和属性能有所认识的每一个物体。”[74] 在这两段引文之中,霍布斯将笛卡尔第一哲学的诸多研究对象排除出了哲学研究。哲学首先关注的是原因与结果,以及涵盖在此一问题之下的关于物体的制作、生成的研究。
普遍怀疑已经向我们揭示出,自然物理世界与政治-伦理事物都可以被怀疑。自然研究和政治-伦理研究作为哲学之树的树干和树枝,需要一个在自然与政治-伦理世界之外或者之下的形而上学作为基础。[79] 然而对于霍布斯来说,奠基于我思与上帝的形而上学恰恰是需要驱逐出哲学研究的对象。[80] 对于自然物体与政治-伦理事物的研究不但是哲学产生的根本前提,同时也是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笛卡尔哲学之树的树干与树枝在霍布斯这里变成了树根。从这一点上,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第一哲学沉思集》与《利维坦》的关切主题如此不同,以及为什么普遍怀疑是笛卡尔第一哲学建构的必要准备,而自然状态则是霍布斯哲学思考人性的基本出发点。[81]
普遍怀疑与自然状态之后——现代人的诸种道路
结 语
注 释
* 雷思温,1983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外国哲学教研室讲师。
[1] Eric Voegelin, History of Political Ideas, vol.4, pp. 217-291, vol.5, pp. 17-69, University of Missouri, 1998.
[2] 参见李猛,《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第169-178页。
[3] AT VII 17-18, CSM II 13. T=Oeuvres de Descartes, ed. C. Adam and Tannery, (Paris: CNRS/Vrin, new edn, 1996), 11 vols; CSM 1=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Descartes, vol. 1, ed.& trans. John Cottingham, Robert Stoothoff, Dugald Murdoch and Anthony Kenn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CSM 2=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Descartes, vol. 2, 1984; CSMK=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Descartes, vol. 3, 1991.
[4] Leviathan, XV, 7; XLVI, 32,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94.
[5] 关于这两个学说的比较及其他们对于现代世界的规划,参见Piotr Hoffman, The Quest for Power: Hobbes, Descartes and the Emergence of Modernity, Humanties Press, 1996。不过作者在结论中认为克服笛卡尔与霍布斯克服自我的脆弱与有限性的方式是引入他人与 公共生活的维度。这一点对于霍布斯来说是恰当的,但对于笛卡尔则并不恰当。见下文讨论。另可参见Leonard Krieger, The Politics of Discretion: Pufendorf and the Acceptance of Natural Law,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 91, 转引自李猛,《自然社会》,177页脚注1。
[6] 参见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宗教批判》,杨丽、强朝晖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160-177页。另可参见《回归古典政治哲学》,朱雁冰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08-210页。
[7] AT III 360, CSMK 180.
[8] AT VII 171, CSM II 121.
[9] 转引自Richard Cobb-Stevens, “Descartes and Hobbes on the Passions”, in The Elemental Passions of the Soul Poetics of the Elements in the Human Condition: Part 3, Volume 28 of the series Analecta Husserliana, pp. 145, 1990。
[10] 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 ed. J. Gaski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Leviathan I, II. 在霍布斯的类似表述之中,他指出感觉与想象可以与外部事物不相符,这一点与笛卡尔的主张相似,但是区别在于笛卡尔因此就彻底悬置掉了感觉与想象的全部对象,而霍布斯则认为感觉与想象对于人类来说是必要的认识开端,尽管这一开端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开端并不相同。从这一区别出发,笛卡尔找到了非物质的我思,而霍布斯则将感觉与想象归结为物体运动的结果。对非物质的心灵实体的拒绝,使得普遍怀疑在霍布斯那里无法贯彻到底。
[11] AT VII 18, CSM II 12:“所以,为了达到拒绝我的所有意见的目的,只要我在它们之中发现至少一点怀疑的理由就够了。”本文正文引用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原文绝大部分均出自此中译本或根据原文略作修订: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下同。
[12] 参见Tom Sorell, “Hobbes’s Objections and Hobbes’s System” in Descartes and his Contemporaries, ed. R. Ariew and M. Gren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p. 83–96; E. M. Curley, “Hobbes versus Descartes,” in Descartes and his Contemporaries, pp. 97–109。
[13] 除了在《沉思集》之中的交锋之外,霍布斯与笛卡尔关于数学-光学问题也展开了辩论。参见Bernhardt, J. “La polemique de Hobbes contre la Dioptrique de Descartes dans le Tractatus Opticus II {1664).” Revue Internationale de Philosophie 129 (1979):432-42。他们关于光学的通信参见CSCK, pp. 54-120, The Correspondence of Thomas Hobb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94–101。另外霍布斯于1640年曾写长信给麦尔塞纳,站在唯物论的角度批评笛卡尔的《屈光学》,参见Karl Schuhmann, Hobbes Une Chronique: cheminement de sa pensée et de sa vie (Paris: J. Vrin, 1998), pp. 63-65。关于霍布斯与笛卡尔的思想交锋以及交往细节,参见R.Tuck, “Hobbes and Descartes”, in Perspectives on Thomas Hobbes, ed. G.A.J. Rogers and A. Ryan. Oxford, 1988, pp. 11-41。
[14] AT VI 8, CSM I 114-115. 中译文参见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15] AT VII 24, CSM II 16.
[16] 霍布斯,《论公民·献辞》,应星、冯克利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页。本文正文引用的《论公民》原文均出自此中译本,下同。De Cive: The Latin Version, Clarendon Press, 1984.
[17] 关于笛卡尔、霍布斯思想中的怀疑论与现代性的关系,参见Richard Popkin, “Skepticism and Modernity,” in The Rise ofModern Philosophy, ed. Tom Sorell,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3, pp. 15–32。关于霍布斯与古今怀疑论的内在关系,参见Gianni Paganini, ‘Hobbes among ancient and modern sceptics: phenomena and bodies’, in The Return of Scepticism. From Hobbes and Descartes to Bayle, ed. Paganini (Dordrecht, Kluwer, 2003), 3–35.
[18] Leviathan, XIII, 6.
[19] Critique du 'De mundo' de Thomas White, III, 2, ed. Jean Jacquot and Harold Whitmore Jones, Paris, 1973, pp. 40-41. 更为正式而流传更广的“世界的消除”假设是在《论物体》当中,参见De Corpore, The English Works of Thomas Hobbes, vol. VII, London: Routledge/Thoemmes Press, 1839-1845, p. 92。
[20] Leviathan, VI, 6-7, XIII, 13:“在此(自然状态)不存在正确与错误,正义与不正义的概念。”
[21] AT VIIIA 17, CSM I 204.
[22] AT VII 23-24, CSM II 16.
[23] AT VII 57-58, CSM II 40.
[24] Leviathan, XIII, 11. 本文正文引用的《利维坦》原文均出自此中译本: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并根据原文略作修订,下同。
[25] AT VII 23-24, CSM II 16.
[26] Leviathan, XIII, 9.
[27] 《论公民》,第4页。
[28] AT VII 25, CSM II 17.
[29] AT VII 24, CSM II 16:“那么什么还是真的?也许只有一个事实:没有什么是确定的。”
[30] 值得注意的是,有观点认为,笛卡尔的骗人的上帝与霍布斯笔下人所天生具有的不信任感是非常契合的。在这个意义上,上帝的不骗人与主权者的保护都具有解除人的怀疑与不信任感的作用。参见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基础与起源》,申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第68-69页。另可参见Mauro Farnesi Camellone, “Hobbes, Descartes and the Deus deceptor”, in Hobbes Studies, XXVI, 1 (2013), 85-102
[31] AT VII 48-49, CSM II 33.
[32] AT VII 55, CSM II 39.
[33] Leviathan, XVII, 2.
[34] Leviathan, XVII, 3.
[35] Leviathan, XVII, 13.
[36] Leviathan, XVII, 14.
[37] AT IXB 14: CSM I 186.
[38] AT VII 78, CSM II 54.
[39] AT VII 172-177, CSM II 122-126.
[40] AT VII 34, CSM II 24.
[41] 这方面文献很多,如Stephen Menn, Augustine and Descart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43-61.
[42]AT VII 32, CSM II 21.
[43] AT VII 20, CSM II 14.
[44] 另有意见认为,霍布斯之所以没有提到笛卡尔的骗人的上帝论证,是因为他暗中赞同这一结论,因为上帝是不可理解的。参见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第160-177页。然而这一意见的问题在于,首先文本上并没有显示出霍布斯对普遍怀疑学说具有正面的肯定看法,而且更重要的在于,笛卡尔的骗人上帝论证立足于身心的实在分别,这一论证在普遍怀疑之中主要破坏的是不依赖身体和外部世界存在的心灵的理智秩序以及天赋的数学真理在心灵之中的确定性。在第六个沉思之中,上帝的不骗人保证了外部世界的存在。相比来说,霍布斯否认身心有这种实在分别。
[45] AT VII:21, CSMK 14
[46] AT VII:21, CSMK 14
[47] Yves Charles Zarka, “First philosophy and the foundation of knowledge”, in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omas Hobbes, ed. Tom Sorel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65-67.
[48] AT IV 67, CSMK 230-231.
[49] 详见Leviathan, XVII, 6-12.
[50] AT VII 172-173, CSM II 122-123.
[51] Leviathan, XVII, 1.
[52] Leviathan, XIII, 14.
[53] Leviathan, XIII, 13.
[54] Leviathan, XI. 另参见Michael Funk Deckard, “A sudden surprise of the soul: The passion of wonder in Hobbes and Descartes”, The Heythrop Journal 49 (6):948-963 (2008)。
[55] 施米特:“霍布斯和笛卡尔思想中作为机械装置的国家”,收于《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应星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9-140页。
[56] AT IV 67, CSMK 230-231.
[57] 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笛卡尔之所以对霍布斯的道德哲学予以谴责,只是出于惧怕迫害,而非认为霍布斯对于人性的描述是错误的。这种解释的问题在于,笛卡尔在《灵魂的激情》之中虽然一方面认为一些德性依赖于身体,但一些特殊而高级的德性如宽宏则完全出于人的自由意志。换句话说,人可以自己决定去做一个具有这种德性的人,并在这种德性中尊重他人。但是对霍布斯来说,人出于其本性主要是通过恐惧与强迫才能与他人和平共存。
[58] 在这一点上,由于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所引发的普遍怀疑在霍布斯的唯物论思想中不再具有那样强烈的颠覆性。不但如此,霍布斯甚至构想出“有形体的上帝”用以协调上帝与其自然哲学的关系,这引发了笛卡尔的愤怒。不消说,这样的上帝将会减弱对自然哲学与尘世政治-伦理秩序自足性的颠覆力。笛卡尔笔下的绝对超越的上帝与心灵秩序之间的张力被霍布斯消解了,这样的上帝不再会像普遍怀疑之中那样随意干涉和颠覆自然秩序与人类的政治-伦理秩序。关于霍布斯有形体的上帝的讨论以及笛卡尔的回应,参见P. Springborg, “Hobbes's Challenge to Descartes, Bramhall and Boyle: A Corporeal God”,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2012) 20: 903–934。霍布斯的这一说法通常被认为并不重要,因为有形体的上帝与霍布斯通常所持有的关于上帝的说法具有矛盾。然而有论者认为,这一说法实际上在霍布斯为其物理学提供牢固根基的努力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关于有形体的上帝与霍布斯物理学的紧密关系,参见Geoffrey Gorham, “The Theological Foundation of Hobbesian Physics: A Defence of Corporeal God”, in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21 (2):240 - 261 (2013)。实际上,无论我们是否认可有形体的上帝在霍布斯思想中的重要性,笛卡尔哲学中能骗人的上帝却不骗人在霍布斯这里都不再重要。这一上帝或者变成遥远而不可及的上帝,或者具有了形体,从而与物理学相互配合。在这两种情况之中,笛卡尔上帝的颠覆性都被削弱了。另外相关的一点是,在不骗人的上帝这一点上,笛卡尔与霍布斯的立场并不一致。对于笛卡尔来说,上帝的完满性与不骗人是可以得到证明的,但是对于霍布斯来说,上帝的不可理解性不允许我们做出这样的判断。在笛卡尔那里,上帝的不骗人与不可理解是并列关系,但是对霍布斯来说,上帝是否欺骗次要于上帝的不可理解性。
[59] 这并不是说上帝完全不在尘世的政治-伦理秩序之中扮演角色,其作用参见A. P. Martinich, The Two Gods of Leviathan: Thomas Hobbes on Religion an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p. 71-184,而是说相比于笛卡尔我思与上帝的复杂纠缠,以及上帝不骗人所起到的根本而广泛的奠基性作用相比,霍布斯对上帝在政治-伦理秩序之中的颠覆性与奠基性的依赖并没有在笛卡尔哲学中那样强烈。也因此,尘世秩序的自足性与自主性在霍布斯这里相比于笛卡尔来说得到了强化。
[60] AT VII 180, CSM II 127.
[61] Leviathan, XVII, 2.
[62] 参见AT VII 186-187, CSM II 131。相比而言,笛卡尔通过其自因学说则宣称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追问它存在的原因的:“如果有什么东西存在,则自然光明可以总使我们追问为什么它存在;也即,我们可以追问它的效力因,或者,如果它并没有,那么我们可以追问为什么它不需要一个”。(AT Ⅶ:108,235-236,CSM Ⅱ:78,165) 笛卡尔认为上帝属于后一种情况。(AT Ⅶ:236,CSM Ⅱ:165)
[63] AT VII 187, CSM II 132. 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64] 霍布斯对于上帝存在的几次简短证明主要依赖于制作的原因与结果,上帝在这一过程之中被证明为第一因,参见Elements, I. 11.2, pp. 53-54;Leviathan, XII, 6; XI, 25。
[65] 参见The Two Gods of Leviathan: Thomas Hobbes on Religion and Politics, pp. 185-192.
[66] Mori, Gianluca. 2012. "Hobbes, Descartes, and Ideas: A Secret Debat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no. 50:197-212.
[67] 关于我们究竟该如何谈论和理解上帝,这种谈论与理解的界限以及哲学之中的上帝与宗教中的上帝的关系,参见The Two Gods of Leviathan: Thomas Hobbes on Religion and Politics, pp. 185-219,以及Arrigo Pacchi, “Hobbes and the problem of God”, in G. A. J. Rogers & Alan Ryan (eds.), Perspectives on Thomas Hobb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 171-188; Karl Schuhmann, “La question de Dieu chez Hobbes”[“La question de Dieu”], in Michel Fichant and Jean-Luc Marion (eds.) Hobbes, Descartes - Et la métaphysique, Paris: Vrin, 2005, pp. 12-54,Paganini, “How Did Hobbes Think of the Existence and Nature of God”, in The Bloomsbury Companion to Hobbes, ed. Sharon A. Lloyd, London: Bloomsbury, 2013, 286-303.
[68] 至于这种遥远是实质性的还是表面性的,限于此处的主题限制,不做展开讨论。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将在根本上决定如何理解霍布斯的政治-道德学说的整体基础。
[69] Leviathan, XLVI, 6.
[70] AT IXB 14: CSM I 186.
[71] 参见Yves Charles Zarka, “First philosophy and the foundation of knowledge”, in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omas Hobbes, ed. Tom Sorel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62-85。
[72] 王军伟译文,见《霍布斯政治思想研究》,第一章:“霍布斯的自然哲学与公民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0页。引文依据原文有改动。
[73] Thomas Hobbes, The English Works of Thomas Hobbes, vol.I, London: Rouledge/Thoemmes Press, 1839-1845, p. 3.
[74] 王军伟译文,见《霍布斯政治思想研究》,第20-21页。
[75] 《论公民》,第3页。
[76] 霍布斯还特别赞赏了几何学对于人类进步的功绩:“总之,凡是使现代世界有别于古代野蛮状态的事物,几乎都是几何学的馈赠。因为我们归功于物理学的,物理学又归功于几何学。”《论公民》,第3页。
[77] Leviathan, IX.
[78] 关于笛卡尔与霍布斯的不同的物理学思想所产生的政治效果,参见Robert J. Roecklein, Politicized Physics in Seventeenth-Century Philosophy: Essays on Bacon, Descartes, Hobbes, and Spinoza, Lexington Books, 2014
[79] 在书信里,笛卡尔如此对麦尔塞纳说:“在我俩(笛卡尔与麦尔塞纳)之间,我可以告诉你,这六个沉思包含了物理学的所有基础(fondemens)。” AT III: 298, CSMK III: 173.
[80] 参见霍布斯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Leviathan, XLVI, 14; Leviathan, XLVI, 30。
[81] 值得补充的是,他们两人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也造成了他们在自然科学方面的不同看法,参见Tom Sorell, “Descartes, Hobbes and the Body of Natural Science”, The Monist, Vol. 71, No. 4, Descartes and His Contemporaries (OCTOBER 1988), pp. 515-525
[82] 参见笛卡尔对于灵魂不朽的论证:AT VII 153-154, CSM II 108-109.
[83] AT VII 4-5, CSM II 5.
[84] 这并没有否认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沉思所具有的实践目的。正如施特劳斯所言,与《灵魂的激情》相比,霍布斯与笛卡尔最深的意图其实更为契合,换句话说,霍布斯的哲学更好地揭示出笛卡尔哲学真正的目的。参见《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第68页。在这一点上,笛卡尔的沉思同样具有掌握和征服自然世界的隐秘目的。参见Richard Cobb-Stevens, “Descartes and Hobbes on the Passions”。Kennington也指出,笛卡尔对于理智的处理更多地与霍布斯相似,也即将人类理性作为工具来使用,而非古典意义上的为了沉思本身而进行沉思。参见Richard Kennington, “René Descartes”, in Leo Strauss and Joseph Cropsey, eds.,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2nd edition (Chicago: Rand McNally, 1972), p. 407。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笛卡尔与霍布斯的根本差异。在笛卡尔那里,对自然的考察与实践活动需要通过沉思活动奠定牢固的形而上学基础,而对于霍布斯来说,政治-伦理秩序本身并不从根本上依赖于沉思秩序。霍布斯对于笛卡尔普遍怀疑的轻视可以从一个方面显示出这一差异。
[85] Leviathan, XIII, 1-2.
[86] 尽管卢梭与康德不满于霍布斯为政治-伦理秩序所奠定的人性基础,但是他们对于道德问题的思考都是以霍布斯所塑造的政治-伦理秩序的优先性为出发点的。
作者简介
(编辑: 史春晓 任祥华)
关注我们
插图来自网络,与文章作者无关。
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联系本公众号后台删除。